作者:中國船級社質量認證公司南京分公司 陳洪海
編者按:
近期兩化融合管理體系升級版評定的2A、3A級審核組長面試活動中,經常被問及的問題之一:生產型企業申請3A級(流程級)新型能力為什么必須覆蓋生產活動?對此很多審核員提出了不同的見解,有贊同的、也有反對的。本來存在不同認識也是好事,通過討論可以增進對標準的理解、強化共識。但在當前兩化融合升級版評定即將開始之時,評定復核人員、評估審核人員、咨詢服務人員及企業貫標人員盡早達成共識尤為關鍵,否則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升級版貫標評定活動。為此,筆者提出了一些個人觀點供大家探討。
其實,這一問題的核心就是——流程級新型能力是否應覆蓋核心業務活動?因為T/AIITRE 10003—2020標準“4.2.3 CL3 (流程級)能力建設要求”中規定“a)聚焦跨部門或跨業務環節,建成支持主營業務集成協同的流程級能力”。從字面來看標準似乎僅要求3A級新型能力應支持主營業務,但未直接、明確地要求必須覆蓋企業核心業務活動(如生產型企業的生產活動)。對此我們該如何理解呢?個人認為:
首先,雖然T/AIITRE 10003—2020標準對流程級要求的字面表述是“支持主營業務集成協同”,但其前提條件是“實現跨部門、跨業務環節”的集成協同,強調的是最終實現企業的主流程貫通;
其次,根據T/AIITRE 10002—2020價值效益模型標準,我們可以知道基于能力流的價值鏈整合模式特點是,通過能力節點沿著業務鏈、供應鏈、價值鏈集成整合,賦能業務流程化集成、協同和優化,實現供應鏈、價值鏈各相關價值環節的價值整合和整體效益提升。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流程級能力要聚焦跨部門、跨業務環節的主營業務集成協同,實現企業主流程貫通,而形獲取價值鏈整合后的整體效益提升。
而對于一個生產型企業來說,生產活動是其價值鏈上最基礎、最根本、最核心的環節,因此這類企業的主流程貫通必須包含核心業務活動——生產環節,這也是達到3A級的必要條件之一,否則就是所謂的“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與此類似的例子是,有的審核員在探討交流時提出一種假設場景——如果企業的銷售策略是產品半買半送,甚至是免費贈送,而通過后續產品服務獲取利潤回報。那么這種情況下,企業能否基于其延伸服務的能力申請3A級評定?
對此,我們可以應用前面的方法,從主流程貫通和價值鏈整合及價值變現兩個方面進行分析。第一,對于只涉及產品后期的增值服務運營,肯定不能算主流程貫通;第二,從價值鏈整合及價值變現的角度來說,如果生產制造能力不足、不能支撐價值鏈協同整合,產品質量、產品交付等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如何能吸引用戶消費,實現企業的價值變現和獲取。道理很簡單——只有產品滿足了用戶最基本的交付、使用要求,才有可能為后續的增值服務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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