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九龍坡區工業提振行動扶持辦法
為深入貫徹市委五屆六次全會和區委十二屆七次全會精神,科學運用激勵機制,落實“五五”部署,保障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打造工業強區,特制定本辦法,對在九龍坡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依法納稅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給予扶持。
一、經營補助類
第一條? 對在天貓、京東、阿里巴巴等主流電商網站開設旗艦店并形成銷售的規上工業企業,一次性補助5萬元。多平臺開設旗艦店的只獎勵一次。
第二條? 對新入選市100項重大產業化示范工程、市級重點建設項目、市級重點投產達產項目等市級年度重點項目,且完成年度計劃任務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項目僅能享受一次。
第三條? 支持有實力的非關聯企業兼并收購有特色的小企業,并在我區生產經營,實際收購價2000萬元(含)以上,最高按照實際收購價的2%比例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貼200萬元。
第四條? 對非國有控股企業引進高級人才年薪達到最近公布的重慶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5倍以上(稅前),并在我區繳納個人所得稅、工作一年以上的,每年按其支付年薪的2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200萬元,連續補貼三年。
二、智能化改造類
第五條? 獲得國家級補助資金支持的工業和信息化智能制造項目、工業強基項目、技術改造項目、新產品開發項目、技術創新項目、節能項目和“兩化”融合類項目等,按項目投資的3%匹配區級專項資金,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200萬元。
對獲得市級專項資金支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以及獲得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和數字化生產線認定的項目,按項目投資的3%匹配區級專項資金,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第六條? 小微制造業企業購買工業控制軟件PLM(產品生命周期管理)、MES(生產過程執行系統)、ERP(企業資源計劃)、SCM(供應鏈管理)、CRM(客戶關系管理)、HR(人力資源管理)等以及提高企業生產管理能力的監控設備、產品信息追蹤等投資和服務支出,項目總投資額100萬元(含)以上,最高按照已實際發生額的13%比例補助。
第七條? 鼓勵小微制造業企業購置數控機床、立式加工中心、機器人等成套智能設備以及整體打造智能化生產線,設備總投資額100萬元(含)以上;鼓勵企業運用5G技術在工業生產、倉儲、管理等場景應用,項目總投資額100萬元(含)以上(項目單位可與運營商聯合申報),最高按照已實際發生額的8%比例補助,補助額不超過200萬元。鼓勵企業優先申報市級及以上專項資金,市區補助疊加比例最高不超過20%。
第八條? 對列入國家級、市級的兩化融合、物聯網、服務型制造、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等信息化類建設示范企業、示范項目和典型應用案例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九條? 對納入國家、重慶市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并達標的企業分別給予25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條? 對通過國家ITSS(運行維護服務能力模型)、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認證的企業,根據有權認證機構開具的認證費票據,按實際認證費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萬元。
三、研發創新類
第十一條? 對重點發展產業符合工信部《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發展指南》等文件明確的共性關鍵技術開發研究并取得成果的項目,經專業機構認定,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二條? 對經專業機構和區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高端裝備制造企業生產國內、市內首臺(套)產品,按銷售合同約定的首臺(套)產品銷售單價的10%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三條? 對生物醫藥企業納入國家“重大新藥創制”科技重大專項范圍并開發成功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并取得首次注冊證的二、三類醫療器械新產品開發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第十四條? 對新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每個車型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不超過200萬元。
第十五條? 小微制造業企業引進國內外先進專利技術,購置檢驗檢測設備,建設技術中心、工程中心、實驗室等,以及支付第三方合作開發的服務費用。項目總投資100萬元(含)以上,檢驗檢測設備最高按照8%比例補助,其余支出按照最高5%比例補助,總補助額不超過100萬元。重點支持軟件、物聯網企業以及擁有市級及以上技術中心、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的制造業企業加大研發力度,年度研發投入100萬元以上,按照國家規定研發投入條目經有資質審計機構審定的年度研發投入最高按照10%比例補助,總補助額不超過50萬元。鼓勵企業優先申報市級及以上專項資金,市區補助疊加比例最高不超過20%。
四、貸款貼息類
第十六條? 小微制造業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進行技術改造且項目額度在200萬元(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最高按照不超過貸款當期LPR利率的50%比例補助,最高不超過三年,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項目額度在5000萬元以上的,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確定補助額度。
第十七條? 小微制造業項目貸款額200萬元以上,最高按照不超過貸款當期LPR利率的50%比例補助,總貼息額不超過1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實際發生額不低于400萬元,且納入補貼基數貸款額不得超過銷售收入或產值的25%,戰略性新興產業或高新技術企業最高按照不超過貸款當期LPR利率的40%比例補助,總貼息額不超過80萬元;非戰新或高新技術企業最高按照不超過貸款當期LPR利率的30%比例補助,總貼息額不超過50萬元。
第十八條? 本辦法的一次性獎勵條款,可與其他條款重復享受。招商引資項目企業擇優選擇政策,投資補助類條款不重復享受。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操作程序和相關事項說明詳見申報通知和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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